关于陈慧婷教学事故的通报及处理意见
作者:教务处 时间:2025-12-17 10:50:52 点击数:
各教学单位、人事处、财务处:
2025年12月12日第3-4节课,基础课教育学院陈慧婷老师承担2025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班、书画艺术(青花)1班、陶瓷设计与工艺(成型)1班、文物修复与保护1班《职业生涯规划》课程教学任务。
经教务处了解,当日9:30上课之后,陈慧婷老师未按时到课,且未及时和教学干事、辅导员说明情况;10点14分,教务处接学生反馈,陈慧婷未到教室上课;10点18分,教务处告知继续教育学院相关情况,由基础教育学院联系陈慧婷老师。经基础教育学院核实,该老师因记错课表,导致未按时上课。根据学校《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》第一条“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”第三款第一项,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。鉴于该教师认错态度诚恳,且为初犯,本次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。
根据学校《教学和教学管理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》第三条“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的处理办法”,现对陈慧婷老师的教学事故作出如下处理:
1.扣发本月工资600元。
2.一年内不得参加教学类评优评奖和其他各类综合性评优评奖,年度考评最高只能定为基本合格。
请各位教师引以为戒,主动加强对教学规范的学习,严于律己、遵章守纪、为人师表、率先垂范,也请各学院加强管理,强化绩效考核,加强教学各环节的质量监控,为稳定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,营造良好的教风、学风做出自己的贡献!
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2025年12月16日